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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考慮到公交這一事關大多數人利益的定價問題,讓市場發揮調節作用,採取充分聽取民意的做法,征求百姓願意接受的實際心理價位。
  本報特約評論員金明岩
  公共交通提供的是公共服務,政府擔起部分職責是應分的事。但是,如何讓它更好姓“公”,既實現社會出行有序,又不使財政不堪重負,是各級政府面臨的一道考題。
  顯然,目前北京被這道考題難住了。對公交票價的財政補貼連年增長,使財政負擔不斷加重。如2010年補貼128億,到今年就將攀升至180億。而以2011年數據計,當年公交運營補貼156.9億元,占去當年全市公共財政支出約11%,社會保障與就業的支出僅占7.2%。
  都是納稅人的錢,都要用到百姓身上去,但這部分花多了,其他部分就受到限制,如何把好鋼用到刀刃上,實現均衡化,是一門學問。其講究的源頭,就在於要對所花錢領域姓“公”的價值與成色進行精準定位。
  公共交通姓“公”,但它本身又有一定的營利屬性,顯然不能全由財政買單。從目前情況看,百姓買單的部分相對低廉,一般投幣需要1元的話,刷卡則只需要4毛錢,這就使政府買單部分較多。長此下去,就可能使低票價模式難以繼續。
  從根本上說,讓公交定價更好姓“公”,就是既要充分考慮其公共、公益等屬性,更好發揮政府作用,又要更好發揮市場調節作用。這也正合乎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市場與政府關係與作用的新定位。
  考慮到公交這一事關大多數人利益的定價問題,讓市場發揮調節作用,可以採取充分聽取民意的做法,征求百姓願意接受的實際心理價位。同時,也必須考慮不同群體的承受能力。比如,對於一般收入人群來說,一次4毛錢的價格可能滿不在乎,但對於低收入人群、學生等,可能會在內心裡統計一個月坐公交的開支。如果提價,顯然要考慮對這部分群體的利益問題,採取定位補貼等方式緩解矛盾。
  從理論上講,政府職能的精準定位,比如政府提供公共服務中基本的部分、政府可以購買公共服務等等,都已經不是問題了。但北京公交定價所面臨的難題從一個側面表明,理論走向實踐,的確存在一個具體和精確的問題,有時甚至就是具體到價格的多少。
  在這個意義上,引入運營成本的透明公開,引入民意的充分聽取,取得民眾的理解與支持,或許是破解實踐難題的有效辦法。
  相關報道見今天A14版  (原標題:公交定價如何更好姓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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